徐寿兰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自称是乐于助人,怎么反倒被指成是肇事者,拒绝了老人的要求后在各种调解失败后,于2007年1月4日在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2 判决影响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彭宇承担四成责任,需补偿受害人四万多元该判决结果引发广泛关注与争议,“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句话。
“不是你撞的,你凭什么要去扶”这句话曾引发广泛争议从常理来看,扶人这一行为体现的是善良与助人的本能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本就应该相互帮助,看到他人处于困境,出于同情心和道德感,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伸出援手1 道德驱使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便是倡导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当看到老人。
“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一言论背后呈现出一种有失公正的逻辑1 常理推断逻辑从一般生活常理来说,人们往往会认为如果没有参与到某件事情当中,通常不会主动介入在这起事件里,法官可能潜意识里觉得按照常规,若不是撞人者,不会去实施扶起这一行为,所以基于这种大众常规行为模式进行了。
南京法官王浩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言论是错误的以下是详细分析与事实相悖该言论起源于2006年南京的一起民事诉讼案,其中老人徐寿兰指认彭宇为撞人者,而彭宇否认事后经法院调解及彭宇本人的确认,徐寿兰确实与彭宇发生了碰撞因此,王浩法官的言论与案件事实不符违背道德和法律原则从道德角度看,社会公德和互助精神。
看到他人遭遇意外情况,会自然地产生想要提供帮助的冲动这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源于人性中对同类的关怀,而绝不是因为与事件有直接关联才去做不能以“不是你撞的,为何要扶”这样片面的逻辑去质疑和否定人们善良的举动,否则会寒了那些热心助人者的心,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扶不扶人的核心矛盾,本质是道德良知与自保风险间的博弈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非责任人实施救助造成损害不担责,这就是常说的好人条款但从社会现实出发,公众之所以犹豫,多因近年偶发的扶老人反被讹案例冲击了传统道德信任体系应对这种困境可从三方面平衡1扶人前先。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句话出自2006年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之口,因舆论压力,他被调离审判岗位2011年报道显示他调到街道办事处,后转调到司法所,据说后来去了南京,加入拆迁小组,负责湖南路一带的协调工作调岗后的王浩极少公开露面2006年,南京鼓楼区法院审理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在最后宣判。
核心结论扶人的本质是人性善念与社会责任感驱动,与是否撞人无关人性本能中的互助基因始终存在,扶老携幼是人类社会延续的基本道德从原始部落互相帮扶求生,到现代文明提倡见义勇为,这种基因经过数万年进化已融入群体潜意识,多数人看到他人受困时都会有条件反射式救助冲动现代社会的三点现实支撑更。
问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的是南京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某公交站台,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在路上跌到的徐寿兰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徐寿兰股骨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徐寿兰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自称是乐于助人,怎么反倒被指成是肇事者,拒绝了老人的要求后在各种调解失败后,于2。
削弱助人行为动力该言论通过司法场景的权威性传播,将“扶人”与“担责”强行关联,形成“善举可能招致灾祸”的心理暗示这种负面预期直接抑制了人们的助人意愿,导致公众在面对他人困境时,首先计算的是潜在风险而非道德义务破坏司法公信力法官作为司法公正的象征,其言论本应维护社会正义但此番。

